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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建言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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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职责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是财政部管理的事业单位,作为基金投资运营机构,主要职责是管理运营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管理划转的中央企业国有股权,受托管理地方省份委托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需要提醒您注意的是,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管理的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是国家社会保障战略储备基金,不同于个人缴费形成的社会保险基金,我会亦不承担社会保险费的征缴、管理、发放等职责。

二、其他注意事项

“咨询留言”栏目不受理投诉和举报等事项,如有此类内容,将作为无效留言处理。投诉和举报等事项请通过其他途径办理。留言前请先阅读以下条款:

1.不得发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违反改革开放和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论;

2.不得发表造谣、诽谤他人的言论;

3.不得发表未经证实的消息,亲身经历请注明;

4.请勿发表任何形式的广告,企业推广产品或服务;

5.本栏目只用于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和公众之间的交流,不用于公众之间的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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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留言者承担一切因留言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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