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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申请须知
 

欢迎您进入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申请”栏目。本栏目只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获取除已主动公开的信息以外的信息公开申请。建议您在正式提交信息公开申请之前,可先通过我会门户网站了解所需信息。

采取网上申请形式申请信息公开的,应通过本栏目在线填写并提交。为使申请得到及时准确的处理,请按照下列要求填写申请信息:

1.应详细、真实、准确地填写申请人的姓名或者组织名称、联系方式、有效证件等信息。

如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同时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明材料。申请人应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申请人应尽可能详尽、准确地描述申请公开的信息内容。如提供信息名称(标题)、生成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信息内容的相关线索。

3.应坚持“一事一申请”的原则,即一个信息公开申请对应一个信息项目。对于申请内容不明确,一个申请当中包含多个申请事项,或者就一个具体事项提出多个内容相近的信息公开申请等情形的,受理机构可以采取电话或邮件形式要求申请人在一定时限内作出补正。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申请人补正申请的时间不计入我会的办理时间。

如申请人未能按照上述要求提交申请,可能因申请不符合法律要求或申请不明确等原因而导致申请被退回或无法及时得到处理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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