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2019年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 2019-04-02 来源: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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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收支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2019年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概况

一、主要职责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是财政部管理的事业单位,作为基金投资运营机构,不再明确行政级别。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运营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运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管理运营全国社会保障基金。

(二)受国务院委托集中持有管理划转的中央企业国有股权,单独核算,接受考核和监督。

(三)经国务院批准,受托管理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

(四)根据国务院批准的范围和比例,直接投资运营或选择并委托专业机构运营基金资产。定期向有关部门报告投资运营情况,提交财务会计报告,接受有关部门监督。

(五)定期向社会公布基金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情况。

(六)根据有关部门下达的指令和确定的方式拨出资金。

(七)完成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任务。

(八)职能转变。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要适应新的职责定位,切实转变职能,作为投资运营机构,履行好基金安全和保值增值的主体责任。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内设12个部门,分别为:综合部、规划研究部、基金财务部、证券投资部、境外投资部、股权资产部(实业投资部)、法规及监管部、风险管理部、养老金管理部、养老金会计部、信息技术部、机关党委(人事部)。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无二级预算单位。按照预算编制要求,2019年纳入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预算编报范围的收支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本级全部收入和支出。

第二部分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收支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2019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说明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0140.65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17519.48万元、上年结转2621.17万元;支出包括:金融支出19455.6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85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变化情况。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的有关精神,2019年按不低于5%压减金融行业电子化建设等非刚性、非重点项目支出,同时重点保障了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等支出,体现在有关支出科目中。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7519.48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13586.06万元增加3933.42万元,增长28.95%,增长原因是人员增加、绩效奖金、公积金基数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2019年财政拨款结构情况。

金融支出(类)支出16834.48万元,占96.09%;住房保障(类)支出685万元,占3.91%。

(三)一般公共预算2019年财政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金融支出(类)金融部门行政支出(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9年预算数为534.85 万元,与2018年执行数534.85万元持平。

2. 金融支出(类)金融部门行政支出(款)事业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12589.71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10562.55万元增加2027.16万元,增长19.20 %。增长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相应增加事业运行费。

3. 金融支出(类)金融部门监管支出(款)金融行业电子化建设(项)2019年预算数为3409.92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3880.92万元减少471万元,下降12.14%;比2018年执行数1913.66万元增加 1496.26万元,增长78.19%,增长实际原因是2018年信息系统部分项目合同尾款延至下年支付。

4. 金融支出(类)其他金融支出(款)其他金融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300万元,与2018年预算数持平。

5.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9年预算数为460万元, 比2018年执行数390万元增加70万元,增长17.95%,主要是2019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增加。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2019年预算数为20万元, 与2018年执行数20万元持平。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2019年预算数为205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165万元增加40万元,增长24.24%。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说明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3274.7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0514.7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276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说明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444.8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38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7.53万元,公务接待费9.34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8年预算数458.63万元减少13.76 万元,下降3%,主要是中央财政对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统一进行了压减。

五、政府性基金收支表说明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2019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故表中无数据。

六、部门收支总表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其他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上年结转;支出包括:金融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2019年收支总预算20541.37万元。

七、部门收入总表说明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2019年收入预算20541.37万元,其中:上年结转2621.17万元,占 12.76%;财政拨款收入17519.48万元,占85.29%;其他收入170万元,占0.83%,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230.72万元,占1.12%。

八、部门支出总表说明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2019年支出预算20541.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296.60万元,占 69.60%;项目支出6244.77万元,占30.40%。

九、其他有关情况说明

(一)事业运行经费使用情况说明。2019年事业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2589.71万元,较2018年预算11584.71万元增加1005万元,增长8.68%。主要原因是编制内实有人数增加,相应支出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483.4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2604.4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12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759.03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7月31日,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共有车辆13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8辆、机要通信用车2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其他用车2辆;单位价值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32台(套);单位价值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台(套)。2019 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车辆购置预算、单位价值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购置预算和单位价值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购置预算。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2018年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415.77万元。2019年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重点绩效评价的项目1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409.92万元。

(五)信息系统建设及运行(含养老金信息系统)项目情况

1.项目概述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根据国务院批准的《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条例》等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对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金实施管理运营。在保证基金资产安全性、流动性的基础上,实现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基金资产的增值。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银行存款、买卖国债和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上市流通的证券投资基金、股票、信用等级在投资级以上的企业债、金融债等有价证券。社保基金会的信息系统需要为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基金的投资运营提供及时高效的技术支持,需要构建满足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基金日常运营的投资前中后业务系统和配套的基础运营软硬件实施平台。为社保基金会投资业务提供安全、稳定的网络基础设施服务和为业务系统提供稳定安全可靠的运行环境,保障各项业务系统安全运行。

2.项目实施主体

该项目实施主体为社保基金理事会,具体由社保基金理事会信息技术部组织实施。

3.年度预算安排

2019年拟安排该项目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409.92万元,其他资金(上年结转)2000万元。

4.绩效目标和指标(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金融支出(类)金融部门行政支出(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办公用房租及物业费项目的支出。

八、金融支出(类)金融部门行政支出(款)事业运行(项):指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九、金融支出(类)金融部门监管支出(款)金融行业电子化建设(项):指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用于信息系统建设及运行费项目的支出。

十、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近20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十一、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指经国务院批准,于2000年开始针对在京中央单位公有住房租金标准提高发放的补贴,中央在京单位按照在编职工人数和离退休人数以及相应职级的补贴标准确定,人均月补贴90元。

十二、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国发[1998]23号)的规定,从1998年下半年停止实物分房后,房价收入比超过4倍以上地区对无房和住房未达标职工发放的住房货币化改革补贴资金。中央行政事业单位从2000年开始发放购房补贴资金,地方行政事业单位从1999年陆续开始发放购房补贴资金,企业根据本单位情况自行确定。在京中央单位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单位<关于完善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住房制度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厅字[2005]8号)规定的标准执行,京外中央单位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的政策规定和标准执行。

十三、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六、上缴上级支出:指所属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十七、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八、“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1:财政拨款收支总表.pdf

附件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pdf

附件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pdf

附件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pdf

附件5:政府性基金收支表.pdf

附件6:部门收支总表.pdf

附件7:部门收入总表.pdf

附件8:部门支出总表.pdf

附件9: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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