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国务院印发《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实施方案》,决定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划转的中央企业国有股权,由国务院委托社保基金会负责集中持有。社保基金会积极配合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务院国资委等部门做好划转国有资本的划转、承接及运营工作。划转国有股权的持有、权益变动、年度分红情况如下:
自2018年首批国有股权划转以来,社保基金会共收到93家中央企业和中央金融机构的划转国有股权。截至2024年底,划转的国有股权账面价值2.1万亿元,2024年度收取划转企业分红264.22 亿元,累计收取分红1,116.06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