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风险管理委员会
发布时间: 2021-09-15 来源: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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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管理委员会是社保基金会风险管理的议事机构。理事长担任风委会主任,分管风险管理部的副理事长担任风委会副主任。其他党组成员、秘书长、各部门负责人任委员。根据主任委员授权,副主任委员负责风委会日常事务的组织和协调。

风委会下设估值小组,负责审议基金投资估值办法,资产及金融工具的估值原则、模型和方法,非标类投资估值报告,以及其他与估值相关的议题。分管风险管理部的副理事长任估值小组组长。估值小组成员由财务部门、配置部门、投资部门、风险管理部门负责人组成。财务部门成员为估值小组常务成员。

风委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审议基金风险政策、风险预算、各类别资产风险限额的执行情况;

(二)审议基金重大投资和重大风险评判标准、授权投资标准的执行情况;

(三)审议基金资产配置、再平衡方案的执行及效果评价;

(四)审议基金投资项目、品种、组合的投资执行及效果评价;

(五)审议基金投资项目、品种、组合的专项检查报告;

(六)审议基金重大风险、重大突发事件的相关报告或应对方案;

(七)审议基金风险管理、绩效评估、投资合规监管报告;

(八)审定基金年度绩效评估报告;

(九)审议估值小组提交的相关报告;

(十)完成主任委员授权的有关风险管理的其他事项。

风委会通过召开例会和临时会议或传签方式履行职责。风委会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主任委员可授权副主任委员或其他委员主持。风委会议案采取记名投票表决。出席会议委员三分之二以上赞成,才能形成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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