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管理委员会是社保基金会风险管理的议事机构,在会党组的领导下统筹基金投资运营风险管理工作。风险管理委员会设主任1人、副主任和委员若干人,任命和调整由会党组研究决定。风险管理委员会下设估值小组。
风委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审议基金风险管理整体框架、制度和政策;
(二)审议基金风险政策、风险预算、各类别资产风险限额的执行情况;
(三)审议基金重大投资和重大风险评判标准及执行情况,审议授权投资标准及执行情况;
(四)审议基金重大投资和重大风险事项;
(五)审议资产配置和投资业务风险管理情况;
(六)审议基金投资项目、品种、组合的专项检查报告;
(七)审议基金重大风险和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置预案、相关报告或应对方案;
(八)审议基金绩效评估报告、风险评估报告、投资合规监管报告;
(九)审议估值小组提交的相关报告;
(十)完成主任授权的有关风险管理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