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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境外投资管理暂行规定》,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国际惯例和专业化要求,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于2009年选定了第二批全球投资管理人共计十二家,分别为:施罗德投资管理公司(Schroders)、博时基金管理公司(Bosera)、霸菱资产管理公司(Baring)为中国海外股票积极型产品投资管理人,马丁可利投资管理公司(Martin Currie)、摩根资产管理公司(JF)、信安环球投资公司(Principal)为亚太(日本除外)股票积极型产品投资管理人,百骏资产管理公司(Batterymarch)、摩根士丹利投资管理公司(Morgan Stanley)、施罗德投资管理公司(Schroders)为新兴市场股票积极型产品投资管理人,Newton投资管理公司、富达投资管理公司(Fidelity)为欧洲股票积极型产品投资管理人,保诚集团(Prudential)、威灵顿管理公司(Wellington)为全球股票积极型产品投资管理人。
特此公告。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
二零一零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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